各村(居)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有效推进全镇社会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结合夏季民间纠纷多发、易激化的特点,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季民间纠纷防激化百日竞赛(以下简称“百日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7月1日至l0月10日止。
二、活动对象
各村、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活动目标
通过完善“三级网络”,即调委会、调解员、信息员,健全“三个体系”,即民间纠纷预防体系、民间纠纷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以及重大、疑难、易激化纠纷处置体系,做到“三个必”,即有纠纷必控、有控必调、有调必果,确保实现民间纠纷不扩大、不上交、不激化的具体目标。
四、活动内容
1、全力做好民间纠纷直接受理和调处的常规工作。充分发挥居(村)委调委会组织网络作用,做好民间纠纷排查、受理和调处工作,确保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在96%以上。
2、实行纠纷“零报告”制度。对于每月的纠纷排查和重大事件、国庆期间的纠纷排查、要实行纠纷“零报告”制度,即各居、村委调委会要在规定时间内(每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至镇司法所。
3、结合星级调委会评选标准(见附件1),做好“星级调委会”创建和申报工作,力争90%以上居(村)委调委会达到星级标准,50%以上居(村)委调委会达到 三星级标准。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于9月20日之前将星级调委会呈报表(见附件2)报镇司法所。
4、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率。根据市、区司法局年初计划,在大力调解民间纠纷的同时,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率。对于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民间纠纷,各调委会要按照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人民调解协议书,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数量达到平均每个居(村)委4份以上。
5、大力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委托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调解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和诉讼的有效衔接,及时有效地调解好法院委托的案件。二是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参与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工作,做好轻伤害案件和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百日竞赛活动既是人民调解工作一项特色工作,也是一项重点工作,各调委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活动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调委会要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借助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突出表现的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公信度。
3、全面投入,及时总结。各调委会在夏季民问纠纷防激化百日竞赛过程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好本辖区各调委会、调解员、信息员重点做好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并于10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至镇司法所。
附件1:闵行区星级调委会标准(2008年修订)
附件2:星级调委会呈报表
二○○八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