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听到如下一件如何选择利与义之间的人间轶事:
一年前,章女士因失业在家,某日,在家实在无聊闲得慌,乘车到浦东张杨路上逛几家商场,在逛一家大商场时,结识了该商场内售销某一服装品牌的陆女士,当时,该商场摊位急需招一名合适职员,陆女士见章女士人品不错,希望与她共事。章女士了解了商场的报酬与解“二金”情况后,答应到商场一试。经陆女士向部门经理推荐并同意后,章女士翌日即上班。此后,俩人之间进行隔日轮班制。
按销售某一服装品牌的公司规定,商场职工如果超额完成公司的月销售定额,超额部分按比例发放奖金,当时,陆女士与章女士约定,凡超额的奖金二人平分。三个月后,章女士的销售额超过陆女士,半年后,章女士的销售额是陆女士的一倍,近几个月来,俩人之间的销售额比例是3:1,为此,陆女士的压力很大,半月前,专程到上海一家销售同一品牌的大商场实地取经,但半月来,销售额仍停滞不前,陆女士感到脸上无光,面上很尴尬。为此,商场内一些“热心”的同事数次劝导章女士,奖金应按个人销售额进行分配。而章女士则一笑了之,她认为,陆女士是本人再就业的介绍人,为了每月多拿几百元钱,伤了俩人之间的情义与和气,很不值得,饮水思源才是做人的根本道理。
请问,章女士傻吗?在利与义之间,你会作何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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