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则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细则 1. 发帖要求: (一)任何版块都热情欢迎大家发帖,请大家根据自己兴趣爱好选定您所需要发布的版块; (二)请勿在各版块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三)重复发帖一律删除; (四)一切和版块内容无关的纯水帖,将直接予以删除; (五)版主有责任避免一些不适当话题的发生,如版主觉得主题具有误导性将直接删除主题 (六)发布有效的新帖,如帖子质量不错,会得到斑竹的加精。 (七)帖子内容要求完整,不要分成几个帖子发表。 (八)严禁把转贴的帖子注明原创,一经发现,重罚! (九)有投诉或有建议的,请到相关区发帖,论坛管理人员将亲自回复,每帖必复。无理取闹不与理会
2. 头像及签名要求 ①头像要求:会对人造成不良影响以及过分低俗(恶心、恐怖)类图片、GIF图片, 如其对其他会员造成影响,一律清除,严重者予以一定程度处罚。 ②签名要求:会对人造成不良影响以及过分低俗(恶心、恐怖)类图片、GIF图片,文字, 如其对其他会员造成影响,一律清除,严重者予以一定程度处罚。 ③本论坛拒绝广告性及危害社区正常运作以及其它网站盈利性的恶意签名以及未经我们同意具商业性质的签名,有此类签名的我们将在不通知论坛用户的情况下更改其的签名。
3. 贴图原则 ①贴图前请看好各个版块说明,根据版块介绍贴相应图片; ②作品贴图的主题标题应该有个明确的题目,不能用数字或无意义的字母作为标题,如果出现,版主有权删除帖子并提出警告; ③建议会员将自己同类主题的作品归入同一个主题内,也建议参与讨论的网友在类似主题里贴图,这样便于管理和深入讨论; ④由于论坛风格和资源关系,本论坛不欢迎美女写真类或者其他令人反感的图片; ⑤论坛欢迎会员们原创图片作品的上传。
三、奖励 (一)按版规正确发帖,而且主题内容精彩的帖子,管理人员可给予加精奖励。 (二)本论坛鼓励原创帖,对于原创帖,管理人员会根据主题内容给予加精华、加分等形式的奖励。 (三)对于转帖的,请保持原帖的风格,对于特别精彩的转帖内容,管理人员也会给以置顶、加精华、等形式的奖励。 (四)对于精华帖认可的标准: 1、能起到深远的教育意义,具有启发性的; 2、原创帖,有别于其它主题的观点,以独特视角诠释涵义的; 3、见解独到的。拥有个性思想的积极向上的; (五)主题无法满足精华帖标准的,但也有其认知点的,管理人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六)回帖中有不偏离主题的,有一定含义的,引起共鸣的,管理人员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惩罚 (一)违反总则第十二条任何之一者,将直接封其ID; (二)发病毒帖者,直接封其ID; (三)辱骂帖(包括主题帖和回复帖)视情况扣分; (四)发广告帖及无关的纯水帖,管理人员将对其扣分并对帖子作删除处理; (五)重复帖子、乱开主题、骗人帖子、灌水帖子等,管理人员视情况处理; (六)对于新手违规可以稍微从宽,给予机会。 (七)恶意机器、手动灌水者 (1).回帖发帖在能表达了自己意思的情况下字数可以自定。但是:(谢,不错,同意,支持,顶…等等之类多 次重复)者力斩不赦!! (2). 帖子内容予主题毫无相关-严重走题者。 (3). 纯数字灌水的(3Q,88,9494….等等)(多次重用) (4). 纯水帖(毫无内容,^_^,…… & 一些符号帖) (5). 复制帖子(连续发同样内容帖子 或者 数字帖……等等) (6). 纯引用的 (一直只引用别人的帖,而没自己意见的)(两次即砍) (7). 以赚积分为名发些毫无意义的帖子(例如:如何……等等) (8). 重复发内容类似的主题 (9). 发一些要纯表情的帖 (10).如发帖触犯各区分规则,同样被视为恶意灌水 (11).发布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文章 (12).多字母无意义 比如 asdasdasd (八)内容不符合类:(在论坛区内,发布非该区主题所讨论的内容的贴子或回复)此类型贴子 ① 直接转移到相关区域 ② 无可转目标区域时删除处理 (九) 挑战性语言类:(例如:“有种就进来”,“是人的就进”) ① 语言使用过于偏激时,给予关闭处理 ② 过度严重时,给予删除并给予警告 (十)短信辱骂类:(例如:使用论坛短信来对版主或会员进行辱骂或使用不良语言) ① 给予警告 ② 警告后不理会者,视情况给予禁言直至禁访处理
PS:感谢枫之恋的建议和参与,本版规目前为试用和修订中,在最终完善后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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